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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肇始于1985年,199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 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从硕士到博士后、从学术学位到专业学位、从全日制到非全日制等多层次多类型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目前,学校有各类在校研究生6000余人。培养的研究生中,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才,大多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

二、学院概况

继续教育学院创办于1981年,是学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落实我国“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终身教育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平台。
  学院位于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江西财经大学青山园校区,占地面积100余亩,地理位置优越(离市中心八一广场4公里),交通便捷(地铁4号线起凤路站、离机场25分钟、离高铁西站30分钟),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文化底蕴深厚。学院拥有326个单间学生公寓,容纳272人的学术报告厅,40-100人的多媒体教室11间,有专门的培训学员餐厅。是专业的“学住吃一体”的培训园区。
   学院依托学校先后与省内外省直机关、地方政府、银行、保险等60多家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财政厅指定的干部培训基地。

三、专业介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个二级学科: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数据法学。法学一级学科是江西省重点学科,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江西省唯一的法学类示范性硕士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获得“B”等次,并列全国第29名。2018年,法律硕士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取得江西省高校最好成绩(B-)。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建设专业。

四、专业优势

【免试入学可申硕】学员达报考条件即可免试入学,满足申硕要求即可申硕考试,边学边考,毕业可获取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证书含金量高】学员所获取学位证书学位网可查,证书可用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评职称以及公务员考试等个人职场提升用途;

【学习方式灵活】全国远程班,学习方式灵活;

【申硕机会多】学校学制保留6年,达申硕条件即可申请4年内每年5月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申硕通过率高】设申硕考前辅导,360度全方位剖析考纲、考点,提高申硕通过率。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
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3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32
公共英语464
必修课法理学专题232
中国法制史专题232
宪法学专题232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332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332
论文写作指导232
选修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232
经济法专题232
国际法专题23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32
婚姻家庭法专题232


六、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相关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课程结业证书(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 1 年,每月双休日集中授课。
   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者,可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统考每年举行一次,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国语水平统考约4级水平。
   第三阶段(论文撰写及答辩):
   申请人完成本项目研修课程学习,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后,进入申请硕士学位阶段。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两门全国统考科目)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由学校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论文答辩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进行。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注: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四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七、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者可以先入学参加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后可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学位。

八、报名方式

1.学习中心报名。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蓝底照片2张。

2.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江西财经大学负责解释。